首页 > 侨界
T- T+
瑞典租房专家解读:你最多可以收多少租金?
分享到:

Sead Kurtovic是瑞典斯科讷南部地区房客协会(Hyresgästföreningen)的一名法律顾问,他向大家解释如果你想把自住房中的一个房间出租,有哪些规则需要遵守。照片:Petra Hultman/SVT

如果想把自己住房中的一个房间出租,到底能收多少租金?答案是:要看情况。

《瑞典电视台斯科讷新闻》最近采访了一名交换生Rachel,她作为屋主的合住人,需要为马尔默一套两居室中的一个房间支付每月12,000多克朗(约合7,800元人民币)。她与房东共用厨房和卫生间。

这算合理的租金吗?

——“如果两个人平摊整套公寓的所有成本,那整套房的月花费就要接近25,000克朗,这显然不太合理。”Sead Kurtovic如是说。


住房市场相关新闻

(略,保持原文链接形式)


到底适用哪些规则?

出租整套住房或住房的一部分,共涉及两部不同的法律:

1.若是出租整套或部分租赁公寓(hyresrätt)——适用《租赁法》(Hyreslagen,土地法典第12章)

根据《租赁法》:

  • 你不得收取超过你自己向房东所支付的租金。
  • 如果住房是带家具出租,可以额外加收不超过15%的租金作为家具补偿。
  • 若租客支付了过高的租金,可以向租赁仲裁委员会(Hyresnämnden)申诉,追回多付的部分(即“过高租金返还”)。

  • 2.若是出租整套或部分自有公寓(bostadsrätt)或别墅——适用《私人出租法》(Privatuthyrningslagen)

    ——“根据《私人出租法》,房东可以覆盖住房的所有成本,包括贷款本金(amortering)和利息,这些累计下来可能构成一个较高的金额。”Sead Kurtovic解释说。

    但法律也明确规定:

  • 租金不得‘明显高于’(påtagligt högre)房东实际住房成本。
  • 与租赁公寓不同的是:

  • 若房东收取过高租金,租客不能要求返还之前多付的费用。
  • 租客可以向租赁仲裁委员会申请“修改租约条件”(villkorsändring),以便确定未来更低的租金水平。
  • 但这做法存在风险:

    ——“在《私人出租法》下,租客的居住权保护(besittningsskydd)比较弱。如果你提出修改租约条件,很可能房东直接将你解约。”Sead Kurtovic警告说。

    分享到:
    网友评论

    10 条评论

    所有评论
    显示更多评论
    广告位1
    广告位2